■斯托克称,按计划会到列市兰斯顿商场停车场 (图)分钱。朱冠华摄
■案件早前在卑诗最高法院开审。 资料图片
本报记者孙铭雪
列治文华裔父子绑架案周三续审。案中次被告,越裔男子张雷蒙德(Raymond Troung,译音)表示,曾靠卖大麻、可卡因等毒品维生。他指策划绑架案的是已死的另一涉案男子康诺利(Brendan Connolly)。而在检控官多次盘问下,张承认参与犯罪行为。控辩双方律师预计将于本周作结案陈词。
在检控官赫曼森(Jeremy Hermanson)盘问下,首被告斯托克(Donald Stalker)表示按计划在打劫案后直接到距离事发地点约2公里的列市兰斯顿商场(Lansdowne Mall)停车场分钱。
在斯托克作供完毕后,现年21岁的张雷蒙德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盘问。他表示因为从小父母离异,他要往返于亚省卡加利和温哥华之间,只读完中学第10班课程,在离校后,靠在派对中卖毒品为生,收入不稳定,有时2、3个月无法支付生活费。
在案发前,他回到卑诗省,并在参加列治文一个派对中认识康诺利,两人随后就进行毒品买卖交易。当问到曾从事哪些毒品交易时,他说:「大麻、可卡因等毒品」。
在案发前一个月,康诺利突然发短讯给张雷蒙德,表示「有份笋工」有无兴趣,张表示有兴趣,康诺利称「有个人希望通过预先安排好的『抢劫案』,偷走老板钱。」张随后又与康诺利会面,并见到另外两人。
「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人」
张描述称「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人,其中一人是男事主B.L.,另一个是中间人」。在这次见面中,他了解到要打劫的金额为30万元,是B.L.老板的钱,B.L.还建议劫案要发生在自己的柏文停车场。张雷蒙德随后向康诺利推荐斯托克,但康诺利称斯托克最多只分得1万元。
但控方不相信张雷蒙德的证词,赫曼森问:「越多人参与,你分到的钱就越少,不是吗?」张答说:「斯托克是我朋友,我只是想帮他一个忙,让他也赚到钱。」
赫曼森问:「你在案件中可以得到多少钱?」张支吾以对说「不多」,随后又说:「B.L.说要一半,就是15万,我们其他人还有15万。」赫说:「那具体是多少?」张说:「给斯托克1万,再给康诺利的另一个朋友5千至1万,再和康诺利摊分后,我应该拿到6万左右」
赫问:「这难道是你第一次计算可以分到多少钱?」张表示是,称大概知道金额,但未具体算过。赫问:「你参与这个危险工作,竟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分到多少钱?」张强调自己只是不确定具体数目。
张还指出自己策划绑架案,全部都是康诺利一手包办,自己也未质疑过他,因为他认为「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,并没有风险」。张最初还否认从事非法行为,他说:「这是另外一个人想偷老板的钱。」但赫问说:「你协助其他人参与犯罪,难道不是犯法?」张雷蒙德说:「你也可以这么说。」
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,我来说几句
张还说,母亲说广府话,自己也通过看电影等会说一些简单的广府话,因此在案发时听到B.L.对警方用广府话说「他们有枪」时感到很困惑,因为他认为「原计划并没有牵涉警方」。
「康诺利死亡与本案无关」
赫曼森问:「康诺利找你参与计划,但案件曝光后,康诺利却不见踪影,你被捕后难道不好奇他(康诺利)去了哪里?」张称自己试图通过朋友找过康诺利,后得知他已死亡,但他未解释康诺利是如何死亡的。
对于警方在现场找到的一支枪,张表示并未见过,也称原计划并没有用枪。
其后,赫曼森在庭外表示,康诺利的死亡与本案无关。控辩双方律师向法官表示,预计在本周完成结案陈词。斯托克及张雷蒙被控包括绑架及藏械等多项罪名,两人均否认控罪。
计划停车场分钱未成功
被告斯托克指出,按照计划众人在设计好的绑架案结束后,会到列市兰斯顿商场停车场分钱,但因为警方到场,所以并未发生。他还强调自己并未参与任何预谋过程。
斯托克在接受检控官赫曼森盘问时称,原计划是在「绑架案」结束后,他们会到兰斯顿商场停车场分钱,他届时会获得1万元,但因有人报警,警方当场拘捕他们,分不到钱。
没预料有儿童出现
当问到看到警车时,斯托克承认当时确实担心计划失败,「感觉可能就这样结束了」但他还是表现出轻松的模样,走出车外,并佯装问警察说「发生了甚么事情?」斯托克强调没有参与任何预谋过程,他反复使用「我只是被告知」(I was only told)。
当问到是否担心有人在停车场会看到他们的绑架行动时,斯托克说:「我确实注意到人们进进出出,可能这不是最好的场所。」接他马上说:「但这是他们预先安排好的,不是我的决定。」
赫曼森还问「是否预料到有儿童出现?」斯托克答说:「没有预料到。」赫曼森问:「是否担忧儿童的人身安全?」他答说:「宁愿没有儿童在场。」斯托克还称,希望过程越简单越好。他还多次使用「不记得」、「时间太久想不起来」来回答检控官的提问。
无评论不新闻,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
■斯托克称,按计划会到列市兰斯顿商场停车场 (图)分钱。朱冠华摄
■案件早前在卑诗最高法院开审。 资料图片
本报记者孙铭雪
列治文华裔父子绑架案周三续审。案中次被告,越裔男子张雷蒙德(Raymond Troung,译音)表示,曾靠卖大麻、可卡因等毒品维生。他指策划绑架案的是已死的另一涉案男子康诺利(Brendan Connolly)。而在检控官多次盘问下,张承认参与犯罪行为。控辩双方律师预计将于本周作结案陈词。
在检控官赫曼森(Jeremy Hermanson)盘问下,首被告斯托克(Donald Stalker)表示按计划在打劫案后直接到距离事发地点约2公里的列市兰斯顿商场(Lansdowne Mall)停车场分钱。
在斯托克作供完毕后,现年21岁的张雷蒙德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盘问。他表示因为从小父母离异,他要往返于亚省卡加利和温哥华之间,只读完中学第10班课程,在离校后,靠在派对中卖毒品为生,收入不稳定,有时2、3个月无法支付生活费。
在案发前,他回到卑诗省,并在参加列治文一个派对中认识康诺利,两人随后就进行毒品买卖交易。当问到曾从事哪些毒品交易时,他说:「大麻、可卡因等毒品」。
在案发前一个月,康诺利突然发短讯给张雷蒙德,表示「有份笋工」有无兴趣,张表示有兴趣,康诺利称「有个人希望通过预先安排好的『抢劫案』,偷走老板钱。」张随后又与康诺利会面,并见到另外两人。
「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人」
张描述称「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人,其中一人是男事主B.L.,另一个是中间人」。在这次见面中,他了解到要打劫的金额为30万元,是B.L.老板的钱,B.L.还建议劫案要发生在自己的柏文停车场。张雷蒙德随后向康诺利推荐斯托克,但康诺利称斯托克最多只分得1万元。
但控方不相信张雷蒙德的证词,赫曼森问:「越多人参与,你分到的钱就越少,不是吗?」张答说:「斯托克是我朋友,我只是想帮他一个忙,让他也赚到钱。」
赫曼森问:「你在案件中可以得到多少钱?」张支吾以对说「不多」,随后又说:「B.L.说要一半,就是15万,我们其他人还有15万。」赫说:「那具体是多少?」张说:「给斯托克1万,再给康诺利的另一个朋友5千至1万,再和康诺利摊分后,我应该拿到6万左右」
赫问:「这难道是你第一次计算可以分到多少钱?」张表示是,称大概知道金额,但未具体算过。赫问:「你参与这个危险工作,竟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分到多少钱?」张强调自己只是不确定具体数目。
张还指出自己策划绑架案,全部都是康诺利一手包办,自己也未质疑过他,因为他认为「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,并没有风险」。张最初还否认从事非法行为,他说:「这是另外一个人想偷老板的钱。」但赫问说:「你协助其他人参与犯罪,难道不是犯法?」张雷蒙德说:「你也可以这么说。」
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,我来说几句
Read More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