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综合)一个可耻的害群之马又粗线了。。。。
加拿大税务局公布,列治文华裔男子梁耀辉(Ivan Yiu Fai Leung)因逃税,在省法院被判处20个月有条件刑期,以及罚款$241,061。
梁耀辉承认一项个人所得税逃税,以及一项联邦货劳税(GST)逃税控罪,他于2006至200.年间,一共逃漏$262,095个人入息税,以及$59,320联邦货劳税,被省法院判罚款$241,061,相当于总逃税金额的七成五,及有条件刑期20个月。
加拿大税务局的调查中认定,梁于2006至200.年间报税时刻意少报销售数额,当时他是圣约翰堡(Fort St. John) Millennium Jewellers的老板。调查中发现,梁所报的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相符,并指出梁提供给其会计师的销售额报告曾经篡改。
据《Richmond Review》的报导,法庭文件中法官Giardini说判决向梁和社区居民发出了很重要的信息,“我的观察是,税务犯罪案中,人们忘记了加拿大纳税人是受害者。所以如果有人不交税或者没有缴纳应该上缴的GST,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,或多或少都被剥削了。因为这笔钱没有进入加拿大政府,就不能为我们提供服务。
法庭文件显示,梁是1973-1974年间移民加拿大。法官表示,逃税是一个事实,即“在一定程度上,违反诚信。
法官Giardini说,加拿大公民有进行“自主报税”的义务。“诚实准确的报税是每一个人的责任。显然加拿大税务局无法评估和审计每一个人,每一个企业。所以此桉中,完全违背了信任这一因素。”
加拿大严抓海外逃税 华人要注意什么
有华裔会计师认为,联邦政府的措施针对“大鳄”,一般华裔市民很难有逃税超过10万元的收入,因此不会对华裔社区有太大影响。
另据本地华人媒体采访的会计师表示,很多华人移民被查到“漏税”并非明知故犯,而是对对加拿大税制有误解,无意中出错。对于联邦出台新政策打击逃税计划涉及超过10万元税款,对华人移民来说,这样大额的税款,往往是来自房产交易的资产增值(capital gains),因此有必要对该税做一些理解,避免一些误区:
误区一:所谓资产增值税,就是说资产本身是不用征税的,要征税的是资产卖出后出现的增值。例如一幢房子以100万元买入,以140万卖出,要征税部分是40万。
误区二:只有一半增值金额才纳入征税,例如增值40万元,便只有20万元列入报税者当年的总收入,并以此收入决定应该采用哪一级的所得税税率。如果没有将资产增值算入总收入,而仍采用低一级的税率,便会被视为“漏税”。
误区三:不是所有资产增值要都征税,例如自住的房子即使卖掉有增值,也不用征税,但是一家人最多只能拥有一幢自住房子。
(综合)一个可耻的害群之马又粗线了。。。。
加拿大税务局公布,列治文华裔男子梁耀辉(Ivan Yiu Fai Leung)因逃税,在省法院被判处20个月有条件刑期,以及罚款$241,061。
梁耀辉承认一项个人所得税逃税,以及一项联邦货劳税(GST)逃税控罪,他于2006至200.年间,一共逃漏$262,095个人入息税,以及$59,320联邦货劳税,被省法院判罚款$241,061,相当于总逃税金额的七成五,及有条件刑期20个月。
加拿大税务局的调查中认定,梁于2006至200.年间报税时刻意少报销售数额,当时他是圣约翰堡(Fort St. John) Millennium Jewellers的老板。调查中发现,梁所报的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相符,并指出梁提供给其会计师的销售额报告曾经篡改。
据《Richmond Review》的报导,法庭文件中法官Giardini说判决向梁和社区居民发出了很重要的信息,“我的观察是,税务犯罪案中,人们忘记了加拿大纳税人是受害者。所以如果有人不交税或者没有缴纳应该上缴的GST,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,或多或少都被剥削了。因为这笔钱没有进入加拿大政府,就不能为我们提供服务。
法庭文件显示,梁是1973-1974年间移民加拿大。法官表示,逃税是一个事实,即“在一定程度上,违反诚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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